2019年11月12日,银保监会下发了新一版的《健康保险管理办法》,是在现行2006版《健康保险管理办法》之上的一次调整。由于现行06版的束缚,过去我国新开发的百万医疗保险虽得到许多客户高度的认可,却也因为医疗险的不可保证续保,而使许多客户诟病保险公司的不人性化。
医疗险能否“保证续保”是很多朋友在投保时非常关注的一个问题。
因为一旦医疗险产品不能“保证续保”,就算是今天我们买了医疗险,将来自己的身体状况逐渐变差了,仍有可能无法续保,就有可能留下比较严重的风险隐患。
根据06版《健康保险管理办法》中的定义,保证续保条款是指“在前一保险期间届满后,投保人提出续保申请,保险公司必须按照约定费率和原条款继续承保”的合同约定。
如果我们仔细把这个条款拆分一下,就会发现,我国医疗险的“保证续保”需要符合三个条件:
第一:保证可以续保,即保险公司不能在后续因为被保险人的身体状况等原因而不接受该被保险人的续保申请
第二:保证续保条款不变,即保险公司不能后续在给被保险人的保单中添加额外的除外责任等条款变化
第三:保证费率不变,即投保人后续每一年续保时,都会按照投保人第一次投保时看到的费率表进行缴费,虽然随着投保人年龄的增加,保费也会升高,但是保险公司并没有权利在承保中途统一上调产品的费率。
当然,许多保险公司考虑到消费者的“心理需求”,也在尝试开发可以保证续保5年、6年的医疗险产品,即费率在5、6年内保证不会调整,但如果想要把费率的保证区间延长至10年以上,不仅保险公司会承担较大的风险,银保监会也不允许。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在12日公布的新版的《健康保险管理办法》中,多了一个“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保险公司可以在保险产品中约定对长期医疗保险产品进行费率调整,并明确注明费率调整的触发条件。长期医疗保险产品费率调整应当遵循公平、合理原则,触发条件应当客观且能普遍适用,并符合有关监管规定。
故由于以上条例的增加,我们可以预想到我国银保监会将可能放开长期医疗保险保证续保的条件,给与保险公司更多灵活的调整空间。所以,究竟未来会不会有“终身保证续保”的医疗险,还是要看保险公司新产品的报备方式,以及银保监会将如何回应。
而这就需要我们的耐心等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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