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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保单的现金价值如何分割?

离婚后,保单的现金价值如何分割?

  • 发布时间:2022-07-29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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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在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过程中,人们往往对房子、汽车这类共同财产分割格外关注,而像之前购买的保险,不少人并不了解如何处理。

离婚后,保单的现金价值如何分割?

【概要描述】在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过程中,人们往往对房子、汽车这类共同财产分割格外关注,而像之前购买的保险,不少人并不了解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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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过程中,人们往往对房子、汽车这类共同财产分割格外关注,而像之前购买的保险,不少人并不了解如何处理。我国《民法典》的颁布,在离婚财产分割上面做了一定补充。

 

 

投保人的现金价值如何分割?离婚时保单现金价值要不要分割,就看购买保单资金的来源。

 

如果是用夫妻共同财产买的保单,那就要分割。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如果是用个人财产买的保单,那就不用分割。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民事部分)纪要》,第二部分:关于夫妻共同财产认定问题。

第4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共同财产投保,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同为夫妻一方,离婚时处于保险期内,投保人不愿意继续投保的,保险人退还的保险单现金价值部分应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离婚时投保人选择继续投保的,投保人应当支付保险单现金价值的一半给另一方。

 

举例:婚前自己交的保费所对应的保单现金价值不会被分割,但是婚后所交的保费所对应的保单现金价值会被分割。

 

婚前三年交保费6000元,婚后两年交保费4000元,总共10000元。

那婚后的4000元÷2,有2000元属于对方。

若现金价值现在有9000元,9000元×20%=1800元是属于对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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